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Lycohinya · 條款

退款與爭議處理

七日解除權、退款範圍、chargeback 與申訴

退款與爭議處理

版本 v3 | 生效日:【待填:生效日】

本頁是服務條款的一部分,與應援須知並行適用。


1. 退款權利一覽

情況依據退還內容
首次應援後七日內解除契約服務條款第 5 條全額退還該筆應援金額
七日後終止契約服務條款第 19 條退還未使用之部分,得扣除必要成本
未成年人未經同意之應援服務條款第 2 條全額退還
重複付款或金額有誤應援須知第 7 節全額退還多付部分
已付款但未取得對應內容應援須知第 7 節補發或全額退還,由你選擇
因本伺服器事由無法使用服務條款第 12 條順延期間或提供合理補償
本伺服器停止營運服務條款第 20 條依本頁第 6 節

七日解除權為契約層級的權利,期間自你開始遊戲起算,不因後續每一次應援而重新起算。


2. 「未使用」的認定

退款以「你尚未取得或尚未使用的部分」為範圍。各項目認定如下。

累積應援額度:退款時,該筆金額自累積應援額度扣除,並依扣除後的餘額重新核算應援席位——低於門檻即自動降階,已一次性交付的當階內容(造型自選等)不會因降階而回收,但席位本身與尚未使用的席位權益一併調整。

花願:因該筆應援附贈之花願一併收回。

  • 花願尚未使用者,直接扣回。
  • 花願已用於兌換而不足扣回者,餘額會顯示為負數:不會自動夾到 0,也不會逕行收回已兌換之內容;欠額由你之後取得的新花願(無論來自哪一筆應援)優先扣抵。餘額為負期間,因應援商城取得的付費權益(月契、應援席位相關權益等)會暫時停用,不會被撤銷或收回,餘額回正後自動恢復;此機制不影響你透過遊戲內任務、成就或活動取得的內容。

月契:以未到期天數按比例計算。計算方式為「兌換時支付之花願 × 未到期天數 ÷ 30」,未到期天數無條件進位,結果無條件捨去至整數花願。退還形式為花願,不退現金。

造型永久解鎖:七日解除權範圍內一併收回;七日之後已交付之永久造型不予回收,亦不退回花願。

造型使用權(衣櫥):解約時立即失效,未到期部分併入月契的比例計算。

已消耗之領地飛行天數:不追討、不折算。


3. 申請方式

申請類型管道
七日解除權、一般退款admin@tinyyana.com或 Discord 私訊管理員
未成年人撤銷admin@tinyyana.com(需書面)
重複付款、錯帳Discord 私訊管理員

申請時請提供:

  1. Minecraft ID
  2. 官網對應碼或 PAYUNi/Ko-fi 訂單編號(重複付款請提供全部相關編號)
  3. 申請原因(七日解除權不需說明理由)

處理時程:收到申請後三個工作日內回覆確認,並依服務條款第 5 條於收到解除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完成退款;第 19 條之終止則於三十日內完成。

退款方式:以原付款方式退還(PAYUNi 信用卡由 PAYUNi 後台退回原卡;Ko-fi 依 Ko-fi 與其支付機構的流程退回)。原付款方式無法退還時,以雙方同意之方式處理。


4. 退款之後

退款完成後:

  • 該筆金額自累積應援額度扣除;
  • 對應的花願收回;
  • 因該筆花願兌換而尚未使用完畢的內容一併收回;
  • 已收回的內容不影響你透過遊戲內任務、成就或活動取得的內容。

退款不影響你繼續使用本伺服器的權利,惟服務條款第 19 條所列重大情事者不在此限。


5. 未成年人退費

未滿十八歲者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所為之應援,法定代理人得於知悉後撤銷並請求返還款項。

申請流程

  1. 寄信至admin@tinyyana.com,主旨註明「未成年人應援撤銷」。
  2. 提供官網對應碼(或 PAYUNi/Ko-fi 訂單編號)、Minecraft 名稱、與未成年人之親屬關係證明。
  3. 本伺服器於三個工作日內回覆確認,並於十五日內完成退款。

本伺服器不以「已閱讀條款」「已勾選同意」等理由拒絕受理未成年人撤銷申請。


6. 停止營運時

本伺服器停止營運時,於終止前三十日公告。屆時:

  • 未到期之月契,按未到期天數比例退還;
  • 未使用之花願,得申請依其取得時所適用之應援回饋規則換算後退還;此為服務終止時之特別處理,不表示花願於平時可兌現;
  • 已交付之永久解鎖項目與應援席位,因服務終止而失效,不另退款。

前項退還之申請期限為公告日起九十日。逾期未申請者,視為放棄。

本伺服器未依服務條款第 20 條期間公告並通知者,退還不得扣除必要成本,並另提供合理補償。


7. 爭議款項(chargeback)

若你透過發卡機構或支付機構提出爭議款項:

  1. 款項仍在本伺服器帳戶期間,本伺服器不會預先暫停或收回你的應援相關權益,僅依付款紀錄與發放紀錄核對事實;
  2. 爭議最終判定不成立(款項仍歸本伺服器)者,不做任何處理;
  3. 爭議最終判定成立(款項確實被撤回)者,該筆應援依第 2 節之認定方式處理:累積應援額度扣除、席位重新核算、對應花願收回。

以冒名、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方式應援者,依服務條款第 19 條處理。


8. 申訴

對本伺服器之處理結果有異議者,得依服務條款第 17 條提出申訴,本伺服器於十五日內回覆。

仍不滿意者,得循下列途徑:

途徑說明
消費者服務專線撥打 1950
消費者保護官向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申訴
消費爭議調解向所在地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
司法途徑依服務條款第 21 條

9. 本伺服器主動退款的情況

下列情況本伺服器主動處理,不需要你提出申請:

  • 系統錯誤導致重複扣除花願;
  • 發放內容與應得內容不符;
  • 因本伺服器事由導致已兌換內容無法使用。

發現上述情況時,本伺服器於遊戲內通知你並完成補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