退款與爭議處理
版本 v3 | 生效日:【待填:生效日】
1. 退款權利一覽
| 情況 | 依據 | 退還內容 |
|---|---|---|
| 首次應援後七日內解除契約 | 服務條款第 5 條 | 全額退還該筆應援金額 |
| 七日後終止契約 | 服務條款第 19 條 | 退還未使用之部分,得扣除必要成本 |
| 未成年人未經同意之應援 | 服務條款第 2 條 | 全額退還 |
| 重複付款或金額有誤 | 應援須知第 7 節 | 全額退還多付部分 |
| 已付款但未取得對應內容 | 應援須知第 7 節 | 補發或全額退還,由你選擇 |
| 因本伺服器事由無法使用 | 服務條款第 12 條 | 順延期間或提供合理補償 |
| 本伺服器停止營運 | 服務條款第 20 條 | 依本頁第 6 節 |
七日解除權為契約層級的權利,期間自你開始遊戲起算,不因後續每一次應援而重新起算。
2. 「未使用」的認定
退款以「你尚未取得或尚未使用的部分」為範圍。各項目認定如下。
累積應援額度:退款時,該筆金額自累積應援額度扣除,並依扣除後的餘額重新核算應援席位——低於門檻即自動降階,已一次性交付的當階內容(造型自選等)不會因降階而回收,但席位本身與尚未使用的席位權益一併調整。
花願:因該筆應援附贈之花願一併收回。
- 花願尚未使用者,直接扣回。
- 花願已用於兌換而不足扣回者,餘額會顯示為負數:不會自動夾到 0,也不會逕行收回已兌換之內容;欠額由你之後取得的新花願(無論來自哪一筆應援)優先扣抵。餘額為負期間,因應援商城取得的付費權益(月契、應援席位相關權益等)會暫時停用,不會被撤銷或收回,餘額回正後自動恢復;此機制不影響你透過遊戲內任務、成就或活動取得的內容。
月契:以未到期天數按比例計算。計算方式為「兌換時支付之花願 × 未到期天數 ÷ 30」,未到期天數無條件進位,結果無條件捨去至整數花願。退還形式為花願,不退現金。
造型永久解鎖:七日解除權範圍內一併收回;七日之後已交付之永久造型不予回收,亦不退回花願。
造型使用權(衣櫥):解約時立即失效,未到期部分併入月契的比例計算。
已消耗之領地飛行天數:不追討、不折算。
3. 申請方式
| 申請類型 | 管道 |
|---|---|
| 七日解除權、一般退款 | admin@tinyyana.com或 Discord 私訊管理員 |
| 未成年人撤銷 | admin@tinyyana.com(需書面) |
| 重複付款、錯帳 | Discord 私訊管理員 |
申請時請提供:
- Minecraft ID
- 官網對應碼或 PAYUNi/Ko-fi 訂單編號(重複付款請提供全部相關編號)
- 申請原因(七日解除權不需說明理由)
處理時程:收到申請後三個工作日內回覆確認,並依服務條款第 5 條於收到解除通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完成退款;第 19 條之終止則於三十日內完成。
退款方式:以原付款方式退還(PAYUNi 信用卡由 PAYUNi 後台退回原卡;Ko-fi 依 Ko-fi 與其支付機構的流程退回)。原付款方式無法退還時,以雙方同意之方式處理。
4. 退款之後
退款完成後:
- 該筆金額自累積應援額度扣除;
- 對應的花願收回;
- 因該筆花願兌換而尚未使用完畢的內容一併收回;
- 已收回的內容不影響你透過遊戲內任務、成就或活動取得的內容。
退款不影響你繼續使用本伺服器的權利,惟服務條款第 19 條所列重大情事者不在此限。
5. 未成年人退費
未滿十八歲者未經法定代理人同意所為之應援,法定代理人得於知悉後撤銷並請求返還款項。
申請流程
- 寄信至admin@tinyyana.com,主旨註明「未成年人應援撤銷」。
- 提供官網對應碼(或 PAYUNi/Ko-fi 訂單編號)、Minecraft 名稱、與未成年人之親屬關係證明。
- 本伺服器於三個工作日內回覆確認,並於十五日內完成退款。
本伺服器不以「已閱讀條款」「已勾選同意」等理由拒絕受理未成年人撤銷申請。
6. 停止營運時
本伺服器停止營運時,於終止前三十日公告。屆時:
- 未到期之月契,按未到期天數比例退還;
- 未使用之花願,得申請依其取得時所適用之應援回饋規則換算後退還;此為服務終止時之特別處理,不表示花願於平時可兌現;
- 已交付之永久解鎖項目與應援席位,因服務終止而失效,不另退款。
前項退還之申請期限為公告日起九十日。逾期未申請者,視為放棄。
本伺服器未依服務條款第 20 條期間公告並通知者,退還不得扣除必要成本,並另提供合理補償。
7. 爭議款項(chargeback)
若你透過發卡機構或支付機構提出爭議款項:
- 款項仍在本伺服器帳戶期間,本伺服器不會預先暫停或收回你的應援相關權益,僅依付款紀錄與發放紀錄核對事實;
- 爭議最終判定不成立(款項仍歸本伺服器)者,不做任何處理;
- 爭議最終判定成立(款項確實被撤回)者,該筆應援依第 2 節之認定方式處理:累積應援額度扣除、席位重新核算、對應花願收回。
以冒名、詐騙或其他虛偽不正方式應援者,依服務條款第 19 條處理。
8. 申訴
對本伺服器之處理結果有異議者,得依服務條款第 17 條提出申訴,本伺服器於十五日內回覆。
仍不滿意者,得循下列途徑:
| 途徑 | 說明 |
|---|---|
| 消費者服務專線 | 撥打 1950 |
| 消費者保護官 | 向所在地直轄市、縣(市)政府消費者保護官提出申訴 |
| 消費爭議調解 | 向所在地消費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|
| 司法途徑 | 依服務條款第 21 條 |
9. 本伺服器主動退款的情況
下列情況本伺服器主動處理,不需要你提出申請:
- 系統錯誤導致重複扣除花願;
- 發放內容與應得內容不符;
- 因本伺服器事由導致已兌換內容無法使用。
發現上述情況時,本伺服器於遊戲內通知你並完成補正。